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目标,整合资源,精准施策,为我市农村培养一批“听党话、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留得住、用得好”,能够示范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促进社会发展的农村人才队伍。
二、招生组织
(一)报名条件
十堰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收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农村青年。主要招收以下五类人员:
1.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复员退伍军人;
2.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
3.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4.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及创业农民;
5.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二)录取指导性计划
2024年我市计划招录名额200人。
三、招录工作流程
1.个人报名。4月25日前,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3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电子版登记照到乡镇(街办)组织委员处报名,并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初审。4月25日前各乡镇(街办)党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结合初审情况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按规定完成相关资料上报。
3.资格复查。4月27日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初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4.网上报名。5月10日至12日,各县(市、区)组织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本地教育部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中: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集中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5.现场确认。2024年5月10日至12日,集中进行现场采相确认。具体安排如下: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本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现场采相确认(其中: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开发区5月10日统一到市招生考试院现场采相确认)。现场采相确认时,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考生体检。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考生需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不能参加录取。城区考生在5月15日现场确认完毕后直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各县区考生体检以当地安排为准。
7.组织考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且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参加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语文》《农村政策》和《农业生产知识》四门。根据考试结果,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录取入学。6月10日前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7月17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及办理录取手续,8月2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学习(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教学管理
专业设置:招生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学制三年,理论学习两年,实习、实训一年。重点开设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思想政治理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
学习方式:“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全部安排在十堰全日制方式培养。学校将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和学员特点,设立与基层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教学日程和培养模式。
五、培养经费
学费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学员免交学费,所需学费由市、县分级负担。学员考试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被录取学员需向培养学校缴纳2年住宿费,合计1000元。教学院校及各县(市、区)对学业优秀且家庭困难学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给予适当减免或补助,以减轻学员的负担。
六、毕业待遇
1.学员完成相应专业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3.学员享受市委出台的《关于扶持“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回乡创业助推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关政策扶持及十堰大学生留“堰”相关优惠政策。
七、学习地点及联系方式
学习地点: 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周老师 0719-8419922 (汉江技师学院)
吴老师 0719-8419933 (汉江技师学院)
市农村农业局 0719-8111851
湖工职院招办 0719-8126024、8126015、8126013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1、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信息登记表
2、2024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汇总表